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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产品出口欧洲
日期:2022/10/29 16:44:17 点击: 来源:深圳市国测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欧洲民众对中国电热取暖产品需求大增,欧洲各国民众开始大量抢购有关取暖设备,中国的取暖设备成了欧洲的抢手货,中国产电暖器市场火爆欧洲。
一 、CE认证
CE认证是产品出口欧盟国家的强制性认证,也是制造商打开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于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它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1)EMC部分:
·EN IEC 55014-1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
·EN IEC 55014-2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EN IEC 61000-3-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EN IEC 61000-3-3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以下标准为带有无线功能适用:
·ETSI 300 328或ETSI 300 220或ETSI 300 440(视具体无线功能而定)
·EN 301 489-1,EN 301 489-3或EN 301 489-17(视具体无线功能而定)
·EN 50663,EN 50665(视具体无线功能而定)
(2)LVD部分:
·EN 60335-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62233 对人体暴露于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场的测试方法
(3)部分取暖产品标准:
·电暖器/取暖器:EN 60335-2-3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性.第2-30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液体加热器:EN 60335-2-15 家用和类似电气装置的安全.第2-15部分:加热液体装置的特殊要求
·电热毯:EN 60335-2-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第2-17部分:毯子、垫子、衣服和类似柔性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二、RoHS认证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2011年6月8日,欧盟公布新一版RoHS指令(2011/65/EU,RoHS2.0),并于2013年1月3日取代了原先的2002/95/EC(RoHS1.0)。
2015年6月4日,欧盟发布了修订案(EU) 2015/863,正式将4项邻苯二甲酸酯(DEHP, BBP, DBP, DIBP)列入RoHS 2.0的限制清单,规定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外的其他电子电气产品。
RoHS测试内容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
该指令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
目前REACH SVHC最新为224+10项评议物质(9项+原来的间二苯酚)。
REACH标准
测试标准:NO.1907/2006
四、ErP认证
ErP=Energy-related Products,即能源相关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生产、经销、使用等各个环节都与很多重要的环境影响因素息息相关。欧盟出台ERP指令旨在通过制定一个具有连贯性的法律框架来规定耗能产品的环保设计要求。欧盟规定,所有在欧洲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要求达到ERP测试或ERP认证要求(欧洲能耗有关联的产品节能要求)。
与能源有关的家用取暖电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包括可以独立进行环保性能评价的内置零部件和配件,以下产品除外∶
⑴人或货物的交通工具;
⑵已经发布实施指令的家用取暖电器产品包括:家用和办公电子电器待机和关机功耗(例如电热毯,电暖器)、局部空间电加热器(例如电暖器)。
ErP认证标准:
·(EU) 2015/1188
局部空间加热器生态设计要求的指令
·BS EN 60675:1995+A11:2019
家用直动式房间电热器 - 性能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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